邱先生開在七賢一路往東行駛,對向一輛車白色車燈亮到邱先生的眼睛,完全看不清,他先放開油門,因為眼睛被閃到睜不開;但等到視線恢復後,他瞬間撞上前方待轉的車輛。
前車被這麼一撞,還滑到對面逆向的車道。當事人邱先生:「(白光)比太陽照下來還要誇張,太陽照下來我們稍微遮一下都還OK,但是因為你照過來,剛好玻璃又有散光的效果,對就整個幾乎完全看不到了。」
車禍發生在8號晚間十點多,邱先生說,他開在七賢一路跟洛陽街口,他認為是被對向車的白光害的,懷疑對方有改車。對此警方表示,若是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可以罰1200元到3600元。當事人邱先生:「應該是有改(燈)啦,你看影片也知道,我完全看不到前面有一台車。」
邱先生質疑對向車輛車燈改裝,間接害他撞上前面的待轉車,但這燈有沒改,保養廠業者這樣說。汽車保養廠業者李明道:「他不是轉到遠燈,要不然就是他原本他是沒有魚眼,有加裝HID可是他角度調比較高。」
保養廠業者從影片一看,研判對向的車子是開遠燈不是改燈。但不管如何,燈太亮造成邱先生看不清而撞車脫不了關係。
邱先生光是自己的車這一撞前保桿撞歪,水箱也破裂,光修維就要十幾萬;前車的車尾則是整個撞凹。雖然有保險理賠,不過他希望警方能揪出害他撞車的車輛,畢竟亂開遠燈或改燈的駕駛開在路上,下一個受害者,也有可能是別人。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