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田中鎮一輛小客車於今年9月在平交道上超車,結果被後方的民眾告發給警察。最近,這名駕駛收到了罰單,而罰金竟高達34000元。貼文曝光後,讓不少網友非常驚訝。田中分局今(31日)已證實此案,該名駕駛者被依《道交法》第54條第3款規定開罰。
近日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翻轉東台灣交通違規2.0」上投稿一張天價罰單,不少網友紛紛去朝聖觀賞。根據罰單的資料,今年9月22日,有一輛白色小客車在彰化縣田中鎮復興路665號鐵路「平交道超車」,結果吃上高達34000元的罰單,幾乎能當作一個月的薪水。
▼有駕駛在平交道超車,結果慘罰34000元。(圖/翻攝自臉書翻轉東台灣交通違規2.0)
貼文曝光後,許多網友紛紛驚嘆「好貴」、「看到這張應該下巴掉下來」、「平交道3萬4大禮包」、「人家說田中超多有錢人我還不信,直到看到這張快速通行證」,不少人幽默地表示「沒賠台鐵都算划算」、「感謝捐獻國家」,還有網友指出「看這路線,是不是還搶快逆向了」。
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田中分局已證實這起違規案。警方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4條第3款規定,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將處以新臺幣1萬5000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若違規人有異議的話,可以提出申訴。而警方也呼籲,駕駛人在接近鐵路平交道時應保持警覺,留意前方路況,並給予行人足夠的優先權。若發現任何交通違規行為,應立即向當地警方舉報,以確保道路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若平交道警鈴已響、閃光燈顯示,車輛不得強行通過。(示意圖/翻攝自台南市政府官網)
事實上,與平交道相關的罰則都相當重。今年7月,在高雄路竹鴨寮里的平交道上,因有火車準備經過而啟動警鈴與閃光號誌,當時平交道的遮斷器還沒放下來,就有數輛車強行通過,最後通通受罰。高雄市湖內警分局表示「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遮斷器已開始放下,汽車仍強行通過,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4條第一款規定,可處新臺幣1萬5000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
(封面圖/翻攝自臉書翻轉東台灣交通違規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