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端端停在便利商店門口,怎麼會被警察盤查,但男子心知肚明,因為他不只是沒開車燈違規上路,遭到後方員警全程錄下,連這屁股底下的機車都是用偷來的,偷車蔡姓男子vs.員警:「借來的啊,他好像住在外島,他就不在啊,啊我平常下班就回家而已,也沒去別地方。」
說這機車是向鄰居借來的,但當警方問起鄰居的電話或詳細居住地址,男子卻是一問三不知,警方一查這機車車牌,馬上發現車子已經被車主通報失竊。
根據了解,機車車主今年4月就已經到澎湖工作定居,但卻在10月24日收到來自花蓮新城老家的罰單,說他的機車在9月29日行駛在花蓮市區,被發現後照鏡損壞要開罰900元,但他人明明是在澎湖,要怎麼把這違規的機車開上路,發現自己的機車可能已經被偷,加灣派出所所長王詠竣:「車主稱既不認識該名蔡姓男子,也未曾將車輛借予他人使用,就在澎湖當地向派出所報案車輛失竊。」
蔡姓最後向警方坦承,車子確實是自己偷來的,訊後業將依竊盜罪嫌移送花蓮地檢偵辦,真正的車主總算也能放心在澎湖工作,不會再收到來路不明的違規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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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