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女大生騎車載著同學失控從側面撞上直行計程車,女大生被壓在車下最後送醫不治,家屬調出監視畫面,發現小黃駕駛壓到人後沒下車還倒車,控告殺人。但是案子到了高檢署都是不起訴,讓家屬相當不服,而檢察官的理由是司機沒有殺人動機,倒車行為不明顯,而且車禍無肇責無法閃避,因此連過失致死的刑責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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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還原台南這起死亡車禍,計程車駕駛撞到人之後的動作,發現車子在26秒裡亮了4次煞車燈,中間還有一次倒車燈亮起,這26秒他沒有下車查看,卻疑似在前進檔、倒車檔和P檔之間更換檔位,也造成車身移動,因此死者媽媽質疑駕駛根本是蓄意倒車,輾壓死者造成二度傷害。
重新還原3月發生在台南安南區這件車禍,當時計程車壓到人後,急踩煞車煞車紅燈亮起,過了大約3秒煞車燈滅,這時駕駛應該已經打到P檔,再過2秒左右煞車燈又亮,之後立刻熄滅,這時倒車燈亮起顯見駕駛已經打了R檔,大約2到3秒後計程車開始倒車,才動了一下又停止,煞車燈連亮兩次,接著駕駛下車查看。這一連串的動作讓死者家屬質疑,專業駕訓班教練則認為不太符合正常狀況。
駕訓班教練蔡寶泰:「正常的話應該遇到車禍,很少煞車會踩這麼多次,因為現在車子都有ABS,但它不會影響到我們的煞車燈閃滅那麼明顯。」
拆解計程車駕駛事發後動作,他在短時間內踩了4次煞車,中間還有一次倒車動作,家屬質疑不單純,但法院判決認為駕駛並非蓄意,駕訓班教練則感覺計程車駕駛可能真的慌了。駕訓班教練蔡寶泰:「剛剛影片這樣分析起來,計程車有倒退的狀況,可能是它前輪卡住某樣東西,想要後退,但發覺後退也退不了,再重新再踩煞車,再重新入到P檔下車,有可能這樣,才會多踩兩次煞車。」
一般發生車禍事故,多半車主不會移動車輛,保留原狀以利後續理賠,但如果像是這起案件有人被壓在輪下,計程車駕駛若是先停車下車查看,再決定要不要移車救人,或許就不會讓家屬誤會。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