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著眼鏡的林姓男子不發一語,外表看不出他眼睛有異狀,當下他也完全不須攙扶快步離開北院,但他卻涉嫌製造假失明詐取4千萬保險金。
而另一名蔣姓男子之前就用過眼球表層麻醉滴劑讓視力快速衰退,謊稱工作被樹枝劃傷左眼,騙過檢測詐領1200萬保險金,卻被發現他根本看得到,被判刑一年定讞。
檢方查出,他遊說林姓男子成立空殼公司以利投保較高保額的保險,之後林姓男子再謊稱工作勞累導致眼球「黃斑部病變」失明,把麻醉滴劑滴在眼球,短短4個月視力剩不到0.01,還騙過台大醫院眼科失明檢測取得病歷證明,申請4000多萬理賠。但謊言被拆穿,檢警發現他買完飲料低頭滑手機,看不出雙眼近乎失明,被提告詐欺。
26號兩人被傳喚出庭,蔣姓男子否認犯罪,供稱沒有所謂的不明藥水,林姓男子去辦保都跟我無關;而林姓男子也反擊,說是對方叫我成立公司,填寫不實財力投保,但黃斑部病變並不是眼藥水所導致,否認犯罪。如今看來,兩人行動自如,眼睛都好好的,但當初到底是怎麼騙過醫院失明檢測取得證明詐保,可得好好查個清楚。
●東森新聞關心您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