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3號南下264K處的雲林斗六段昨(21)日發生遊覽車與轎車碰撞事故,造成4死22傷,檢方漏夜偵訊遊覽車陳姓司機,認為犯嫌重大,今日凌晨1點多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陳姓司機受訪坦承因為趕時間,確實開比較快,警方調查發現,司機過去就有多項違規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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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死亡車禍發生在21日上午9點多,新竹一間科技廠包遊覽車南下進行員工旅遊,行經國道3號南下264K處的雲林斗六段與1輛轎車發生擦撞,轎車遭撞爛翻覆,遊覽車嚴重毀損,2車共計4死、22人輕傷,死者分別是遊覽車上一對母子,以及轎車內2名乘客。
▲▼國道三號發生死亡車禍,造成4死22傷。(圖/東森新聞)
事後遊覽車司機受訪坦言,當下車速約在110公里,前方沒車的時候甚至會超過120公里,「因為他們說趕時間」,一路上也有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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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檢署昨日完成相驗,今日凌晨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司機訊後坦言對死者家屬相當難受,自己會配合所有調查。遊覽車公司洪姓負責人表示,強調根據監理所資料,遊覽車車齡11年多,日常有保養,司機也沒問題,乘客有保旅遊險,保險上限是700萬元,會以最高補助協助家屬。
警方調查司機的紀錄,從2015年至2022年共計10次違規,包括9件超速,1件違規停車,超速案分別是2015年3件、2017年1件、2018年2件、2019年1件、2022年2件,當中有8件超速20公里以內,1件超速20公里以上、未滿40公里,另外還有1件違規停車在2015年。
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交通部公路局運輸組長梁郭國表示,遊覽車有裝GPS並介接至公路局資訊平台,車輛GPS最後一次回傳資料中,顯示的車速是111公里,駕駛確實有超速情況,事發前有發訊息通知業者。
▼警方調查,遊覽車司機先前有10件違規中有9次超速。(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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