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色衣服女子拿著手提袋準備走進停車場,但看不出來有什麼異狀,幾天後卻被發現人陳屍在蘆洲停車場內其中一輛轎車上。一名女子無故進入沒有鎖門的車子,而且事後還被發現她就陳屍在裡面,車主非常不滿,因為害他的車子變成兇車,因此氣得跟死者家屬求償。
好端端的車瞬間變成凶車,還有人陳屍在裡面,雙方因此對簿公堂。車主認為他的車價值減損31萬,還花了5千拖吊費、停車場管理費,車內的嬰兒座椅1萬8千元,精神撫慰金8萬,求償42萬6千多元,但死者家屬卻認為沒鎖門要把車管理好,也要負責賠償金不應該這麼多。二手車商林承翰:「就是搭配監理站系統,這陣子頻繁過了很多次戶,我們就會多做查證。」
二手車商坦言,兇車一定會有車商收購,價格相對殺的很低,消費者也要有所警覺,雖然契約不用載明,也沒有一定告知消費者義務,因此可以透過一點自保。二手車商林承翰:「購買過程多跟車商確認,有這一部分疑慮的話,可以在合約上面載明,不是人身事故車不是事故的車子。」
法官審理後認為,的確會有車主有忌諱、有恐懼,會降低購買意願,當時車沒鎖是車沒電,跟釀成他身亡過失沒有關,因此判賠車輛減損價,拖吊費車內物品共32萬1千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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