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帶著員警進入商務旅館房間,指著電視機後方說有針孔攝影機,警方拿起攝影機,上面紅光閃光,員警拿起燈照著,確認攝影機有無運作。
住宿旅客:「在找插座的時候發現的,插頭沒有碰過。」旅客進入房間後要找插座,在電視機後方發現有閃光,雖然員警第一時間確認沒有拍到2名旅客,但是遊客驚嚇度已經百分百。
住宿旅客:「我就拍照以後下去給他(業者)看,他自己就發現說這真的是針孔攝影機,他也一起過來看我就報警了,它是往電視的方向,但是電視再過去其實是床鋪,看起來是拍不到,我們是想說,會不會是之前的客人也有發現,然後他們就把它移到電視機後面,去遮蔽它的鏡頭。」
記者:「遊客當時就是在這間商旅的房間裡頭發現攝影機,業者聽到也很驚訝,但是因為放的時間已經很久遠,也因此業者沒辦法查出到底是誰所放。」警方拿回攝影機仔細檢查,有拍到一名男子在私人場所走來走去,地點不是在被找到的商務旅館,警方研判,很可能是自拍後忘記拿走。
記者vs.前金派出所所長麥漢章:「我們請該旅社提供相關的住房資料,目前還在過濾中,目前看機器是壞掉沒有運作,(已經放很久)對。」被找到攝影機上頭還有灰塵,因為沒拍到2名旅客,旅客無法以妨礙秘密罪提告,當下也不敢再住,到底為什麼房間電視後方會有攝影機,誰放的警方還得在追查。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