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碩士學歷的張男2011年告訴陳姓男子,他能以「甜甜價」銷售車輛,令陳男下訂3輛並付現金169萬餘元。但陳男直到遲遲無法取車提告詐欺後,才驚覺張男已經落跑,且這一跑竟長達12年。士林地院日前依詐欺取財,判張男10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現年53歲張男2011年11月在北投市場聲稱,自己可透過特殊管道以優惠價賣車,令陳男不疑有他,並在下訂2輛車後,又再購買1輛Mitsubishi小貨車,兩人也議定在北投市場、清華路媽祖廟,甚至在營業場廁所交付與收受現金共169萬9000元。
被提告詐欺但失聯的張男,直到今年遭通緝才被逮捕。張男當庭認罪後,法官審酌其不思循正當管道獲取財物、雙方未達成和解與賠償,以及張男自稱碩士畢業,先前在港澳、大陸地區經商或開課月收入約10萬,還有離婚等情狀,依詐欺取財罪判處10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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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誤信甜甜價買車 他砸169萬「訂3輛苦等12年」怒告結局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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