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營業中2》濫墾山林開餐廳 苗栗縣府再罰2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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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實境節目「嗨!營業中2」在造橋鄉平興村的拍攝地點涉嫌濫墾山林,苗栗縣政府今(2)天再開罰26萬元,本案裁罰金額已達52萬元。

苗栗縣政府表示,早在立委揭露前已依據「水土保持法」規定,對彭姓行為人開出4次處分書、累計裁罰26萬。而今天地政處副處長梁煜誠率各局處前往現場聯合稽查,經比對先前航照圖影像,確認農地違規面積甚大,將再裁罰24萬元,餐廳建物違建在申請補照完成前,勒令停止供水、供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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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水利處也認定行為人未取得水權、違法取水,裁罰2萬元,並要求未取得水權前不得再行取水,如經查獲得按次裁罰,本案總裁罰金額已高達52萬元。

苗栗縣府表示,造橋鄉造橋段1695地號等5筆農業用地,雖目前無營業事實及使用,但涉有違反區域計畫法第15條第1項的管制使用規定面積甚大,屬妨礙公共安全及環境保護情節重大者,並已確認行為人,將立即依同法第21條及本府裁罰基準,處以罰鍰新台幣24萬元,並限期3個月內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

餐廳違建部分,縣府表示,已勒令行為人申請補照,在補照完成前先予停止供水、供電、停止使用,如果不遵從前述處置,除依行政執行法辦理外,並得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水利處今天現場稽查確認,該處一舊水井未依法申請水權,根據「水利法」規定對彭姓行為人裁罰2萬元。

縣府強調,後續改善由縣府文觀局、農業處及工商發展處,就露營區設立、農地農用方式及違建部分,輔導業者合法申請。不過,文觀局指尚未接獲業者申請設置露營區,但現場的坡度較陡的現況,全區想要申請獲准設置露營的可能性不高。

(圖/苗栗縣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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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營業中2 濫墾山林 苗栗縣 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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