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航空第602旅士官長被發現偷吃下屬妻子小花(化名),甚至導致女方懷孕,下屬小明(化名)發現後,天天以淚洗面,出現憂鬱症狀,因此對士官長提出告訴,要求其負擔精神上損害賠償130萬元。
▼下屬指控士官長與妻子發生性行為,導致妻子懷孕。(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明指控士官長在知道妻子小花有婚姻關係的情況下,與小花發展婚外情,雙方多次出遊,並發生性關係,小花因此懷孕,士官長與小花還私下聯繫墮胎事宜。小明曾目睹兩人在住家附近公然擁吻、愛撫,在他出聲喝斥後,更裝作若無其事,以清白自居。
士官長對此反駁,表示與小花單純為好朋友,因為同是父母的角色,所以兩人有很多共同話題,也會提供對方在感情上的建議,彼此甚至同意成為對方孩子的緊急聯絡人。由於小花常因小明外遇問題而與小明發生口角,士官長聽聞後以福利委員關懷居民之心意,安慰關心小花,兩人因此變得親近。
▼兩人甚至會在女方住家外面公然親熱。(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後來小花決意離婚,卻發現不慎懷孕,不願將胎兒生下來,也不願讓小明知道此事,所以找了士官長討論墮胎一事,尋求意見及幫助。士官長強調,他對待小花的方式與對待其他異性友人並未有任何差別,也沒有越過男女之間的友情界線。
但士官長與小花的聊天紀錄顯示,士官長承諾負擔所有墮胎費用,並會對女方負責,協助手術後續照護調養,表示「我不是丟著你不管,也不是讓你自想辦法,這本來就我也要負責的」。對此,法官認為聊天紀錄足以證明,士官長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小花發生性行為。最終法官衡量兩人身分地位、經濟情形及其他各種狀況後,判決士官長須賠償小明30萬元精神慰撫金。
▼台中地方法院宣判士官長需賠償30萬精神慰撫金。(圖/翻攝自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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