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明揚科技公司廠房22日發生爆炸意外,其中陳柏翰、賴俊儒、施寶翔、鍾吉垣等4名消防員不幸殉職,爆炸發生後才被發現實際堆放3000公斤危險物品,嚴重超標30倍,被懷疑蓄意隱匿,今(27)日屏東檢察署(下稱屏檢)強調積極偵辦中,分別諭知明揚劉董600萬元交保、呂總經理5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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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明揚公司廠房之火災爆炸意外發生,屏檢於案發後積極偵辦、持續調查,專案小組承辦檢察官多次至事故現場進行勘查,並經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於今日至明揚公司母公司及嫌疑人即劉姓董事長、呂姓總經理住處執行搜索,並於執行搜索後將上開嫌疑人帶回地檢署偵訊。
檢察官偵訊後,認明揚公司劉姓董事長、呂姓總經理,分別涉嫌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0條、刑法第173條第2項公共危險罪、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及同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由專案小組承辦檢察官分別諭知劉姓董事長以新臺幣600萬元、呂姓總經理以新臺幣500萬元交保。
屏檢偵辦明揚公司火災案件,將盡速針對各種可能涉案人員及可能涉及的刑責進行調查,以釐清本次事故之刑事責任。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