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心急如焚,衝到派出所。因為他接獲消息,70幾歲的母親涉嫌妨害公務被雙手上銬。遭上銬婦人曾媽媽:「第三次我再念一次給他聽,他說『妳講那麼快幹什麼』,我說『你又跟我講說你聽不到』,我念了又說『妳講那麼快』,態度真的是很不好啦,所以我才會跟他起衝突。我沒拍桌子啊,我是用那張紙放在桌上,說『我要申訴』,然後他們就把我抓起來,叫我坐在旁邊椅子,拉下去把我銬起來,說送法院。」
25號下午兩點,當時曾媽媽到派出所,要幫大兒子領司法信件,卻因為沒有委託書,無法領取。過程中和員警發生口角,遭到上銬長達4個多小時,遭上銬婦人曾媽媽:「我心裡當然不平衡,我又沒怎麼樣,又不是去偷去搶。」
婦人雙手手腕紅腫瘀青,情緒還無法平復,兒子見狀好心疼,也為媽媽打抱不平。遭上銬婦人兒子曾先生:「不管她態度有沒有不好,可能不好我道歉,但是沒有必要上銬吧,這不符合比例原則吧,我必須要申訴。」
萬華華江派出所長李智瑋:「針對我們同仁執法的態度跟技巧,比較衝動的部分,這部分我們深切檢討改進。」
檢察官考量婦人身體狀況決定不解送,可以回家,但員警執法過程如何拿捏,還得好好思考。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