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肢癱瘓,一換動作就會不自主抖動,今年22歲的張同學本該是名快樂大學生,不過17歲那年讀體育班參加游泳隊,在教練指示下跳水,頭部撞擊泳池底部人生全變了。
跳水受傷學生張同學:「那天的水其實只到我的腰而已,原本是用我自己的方式去跳水,但那天出事是教練指導我新的動作。」原本夢想前進奧運,還想當警察,現在行動只能靠輪椅,父母認為校方有過失,求償4800萬,包含醫療費已支出和未來60年看護費以及精神撫慰金等等,但法官認為遭控的2名教練指導有過失並非故意違背,所以不適用民法,而是應該請求國賠,因此判敗訴。
跳水受傷學生父親張先生:「有點後悔讓小孩子學這個游泳,下半輩子可能就是需要...(求償)的這筆金費,敗訴非常難過啦,目前還有刑事案件程序還在跑,還有國賠案件也還在走。」
跳水受傷學生張同學:「到現在我也沒有收到,他們任何一個...一句抱歉。」
事發高中校長:「第一時間也發動了所有的募款,超過200多萬已經先給家屬,目前還是持續在司法的訴訟中。」強調會極力配合,但校方卻被指控連一句對不起都沒給,而現在刑事部分已經上訴二審,國賠也正在審理中,另外被判敗訴的民事部分是否上訴還要和律師討論,但對於張同學一家人來說,生活全變調,現在只盼能藉由司法的力量討回公道。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