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柬埔寨」以求職詐騙囚禁60餘人,且在過程中凌虐囚禁者,導致3人死亡,集團後續請人運屍丟棄。今年2月,「運屍組」首次開庭,但法院仍將5人羈押,3月底因羈押期將滿,於是判予5人交保釋放,然而8月再度審理程序時,犯案人員之一潘依凡卻未到案,士林地院已沒收交保金,並發布通緝令。
「台版柬埔寨」凌虐3人致死,並請集團成員找人運屍到桃園、南投深山丟棄,今年2月13日「運屍組」法院首開庭,當時5名犯案人員均在庭上坦承犯罪,然而當時詐欺集團分工細密,檢方並不排除還有共犯,為了避免有串供之嫌疑,當時法院先將5人聲請羈押。
▼詐騙集團凌虐3人致死,請人運屍到桃園、南投山區丟棄。(圖/東森新聞)
根據《ETtoday》報導,當時40歲潘依凡向法官訴求交保,表示他在案發時並不知道自己要運屍體,只被同夥告知「要開車載東西去丟」,另外他還淚訴自己雙親已逝,家裡積欠龐大債務,而且還有8歲大的孩子需要照顧,當時他哀求「真的很想出去陪孩子」,但法官認為,被告當時棄屍時,就該想到需負刑事責任,因此仍將潘依凡聲請羈押,不得家屬接見、通信。
今年3月23日,運屍組5人羈押期已滿,法官考量當時5人相較其他集團成員的罪行較輕,因此當時判予5人得以交保釋放,並限制居所。當時潘依凡以7萬元交保,重獲自由。
▼運屍男交保後未再出庭,士林地院經查認定已明顯逃逸。(圖/翻攝自Unsplash)
根據判決書指出,8月23日士林地院再度開庭審理程序時,被告潘依凡卻未出現,當時撥打具保人的手機皆以空號回應,潘依凡的手機號碼也被停話了。因此法院要求司法警察執行拘提,經查,潘依凡並未被關押在監獄或拘留所中,因此認定潘依凡已逃逸。14日,士林地院做出裁定,沒收了潘依凡的7萬元交保金,並發布通緝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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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士林地院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