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腳踝三度灼傷皮開肉綻,台中知名大學化工所女研究生,帶學弟做實驗,學弟在拆卸儀器燒瓶掉落,160度高溫醇解液灑到她腳上,女研究生:「學弟他在拆卸160度溶解液的時候,接頭不慎滑落,裡面的高溫化學品,淋到我的左腳踝。」
研究生痛到哇哇叫,當下趕快沖冷水,要就醫時,想到學長曾提醒不能通報,因此自行就醫延誤了半小時,女研究生:「學長之前有說就醫的話,學校就會知道,學校就會派人來查實驗室,因為我們實驗室很多不合格,而且指導老師也要寫檢討書。」
身為實驗工安負責人的學長,在群組開炮,要穿拖鞋得自己承擔,還通知大家動起來,整理實驗室,意外爆出兩名學弟,沒合格環安證照做實驗,大家穿拖鞋沒穿實驗袍,顯然是常態,女研究生姊姊:「條例上是有規定(衣著的)的,但是其實沒人在遵守。」
女研究生後續治療要花20萬,學弟沒工作,難以負擔龐大醫藝費,雙方最後10萬和解。以為事件落幕,學長也公開道歉,隔幾天卻在網路上發現,被罵小公主逼退學,暗諷是身障者,女研究生姊姊:「當初發文的時候,我完全不敢跟我爸媽說這件事,爸媽聽到一定會很傷心,最後還是被他們知道,他們兩個就在家裡哭,我想問這位學長,你自己也是有爸媽的人,為什麼你沒辦法將心比心。」
校方坦承,學生沒按照工作守則,穿實驗袍和防護裝備,指導老師沒嚴格執行管理,僅自訂罰錢規則,有連帶管理疏失,雖不記過懲處,會再加強教育訓練落實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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