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方稱作假面慈善家,通緝犯陳在斌雙手抱頭,3月在汽車旅館遭到逮捕,他幫助募款,卻將部分募款存入他的私人帳戶,遭到新竹地檢署等三個單位通緝。現在高雄地檢署又發現,陳在斌110年9月幫高雄一名罹癌阿嬤募款,罹癌阿嬤當時坐在輪椅,行動不便家境清寒還要照顧孫子,陳在斌幫阿嬤募了9萬多元,但雄檢發現,陳在斌私吞善款3萬多塊。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宋文宏:「男子僅將部分款項交付該民眾,剩餘款項均遭侵吞。」
陳在斌在自己成立的台灣急難救護協會臉書發布罹癌阿嬤為了治病把積蓄花光,收到9萬多元善款,他給了阿嬤6萬多,剩下的三萬元被社會局察覺陳在斌放進自己口袋,通報雄檢偵辦,陳在斌到案說是怕錢全部被阿嬤孫女拿走,才幫忙保管,阿嬤也簽下切結書,但是檢方認為切結書是陳在斌接到警方通知,要去警局做筆錄前簽的,不採信陳在斌說詞。
台灣急難救護協會前理事長陳在斌:「我都自掏腰包,為什麼還被他們誤會成這樣,我可以發誓說我對阿嬤這邊我一毛錢都沒拿,還倒貼七八千塊現金幫助她,如果我說謊被車撞死,她說她沒什麼錢了,我說我這邊還有,妳上次募款的不是有留著嗎,我就把那三萬多全部補給她了。」
陳在斌發毒誓,要證明自己清白,不過他2年前就曾因為侵占新竹弱勢少年無力葬父的善款310多萬,被法院判刑2年6個月定讞,現在又被查出侵吞高雄嬤善款,雄檢偵結依照公益侵占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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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