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講語氣越無奈,身懷六甲的太太原訂10月就要入住月子中心,卻突然被告知因為「建築不符合法規」要暫時停業不能住了,但一問之下才發現月子中心之前就知道了,怕打草驚蛇才沒有提前通知即將入住的人。
不滿業者早就知道建築違規被糾正,卻選擇隱瞞消息繼續跟消費者簽約,事後業者提出補償方案,說要安排別家月子中心入住,或返還1萬元定金,但似乎看不出誠意,投訴人鄭先生:「我們聯絡另外一邊的月子中心,他們根本就不知道也沒有做所謂的交接事宜,他們應該做賠償的動作,而不是只是單純退還定金。」
夫妻倆考量交通距離太遠,希望業者能退押金並補償,但一看合約書才發現,業者對於單方面解約相關賠償卻隻字未提,反倒是消費者提前解約賠償金比例一清二楚,看看政府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業者未能履行契約應該「加倍」返還定金,讓鄭先生不滿業者根本設下陷阱,投訴人鄭先生:「他們說他們也知道,但是他們契約就是沒有寫,他只給我這樣回覆而已。」
實際來到月子中心,業者僅透過聲明稿回應,表示因為「租約到期」將在9月20日停止營業。業者聲明稿指出會負責任尋找別家機構,對於消費者的不滿會依合約和規定處理,但聲稱停業是因為「租約到期」遭到衛生局打臉,新北市衛生局專門委員楊時豪:「經查該機構不符合建築法相關規定,目前機構尚未提出申請複查。」
此外對於合約書沒列出賠償方案,衛生局表示若業者沒改正可依法最高處以50萬元罰鍰,只是本來提前找月子中心就是希望能安心待產,現在一家人卻先受了滿肚子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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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