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男子情緒激動,對於警方的盤查,他並不服氣,當事人vs.警察:「你前面說要檢查酒駕,我可以接受我讓你酒測,(剛才吵了多久才靠邊停,你自己講。)」
事情發生在宜蘭市中山路三段與幸福路口,8月16日凌晨2點多,這名男子駕駛自小客車,突然被警方以車燈不亮,沒有依照要求立即靠邊停車等理由攔下,男子不服氣,認為員警無故盤查,因此向他索取異議單,當事人vs.警察:「我可以讓你測酒測,但是為什麼要身分證,(我要攔查你身分不行嗎),好啊那給我異議單,你無故盤查我可以拿異議單啊,我對這件事覺得不公啊。」
異議單是為了讓民眾在被盤查的當下表達異議,依照規定來說,民眾不服警察的行為,可以要求值勤的警察開異議單,警察如果認為民眾不服的理由正當,就必須停止值勤,但若是警察認為民眾的理由不具有說服力,便沒有義務停止或更正他的行為,只是拍攝影片的民眾向警方索取異議單時,警方卻拿不出來,一直堅稱是因為車燈的關係,還要查他的身分,甚至開他的車門,當事人vs.警察:「啊你叫我靠邊停,我不是靠邊停了,(啊你要不要出證件),你這樣直接開人家車門,(你要不要出證件),我到底做錯什麼事情。」
警方表示,會將男子攔下是依照交通安全問題,並不是無故盤查,再加上當時員警沒有將異議單帶在身上,才沒有馬上開異議單給男子,至於當天執勤,警員沒攜帶聲明異議紀錄表,分局也將依規定檢討改進。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