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google)
才國中的女學生居然在1個月內大戰4男!台中一名國二女生小婷(化名),在KTV與四名男子喝酒歡唱,不料被灌下「毒奶茶」後,與其中兩名男子在汽車旅館大戰一整夜。幾天後小婷又喝下「毒咖啡」,陸續與兩名男子上演「床戰」,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就與四名男子發生性行為,令人覺得「太誇張」!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前年9月12日,台中有一位國二女生小婷(化名),當時才13歲,樣貌清純、稚氣未脫,深夜與四名男子(黃男、劉男、許男、鄭男),因為同在苗栗縣一家KTV歡唱而認識。唱到隔天清晨,其中一名黃姓男子拿出了添加不明物品的「毒奶茶」給大家喝,小婷喝下半個小時後,就一直說:「我想要!」,於是四名男子把小婷載到汽車旅館「續攤」。
過程中,雖然許男與鄭男不斷的勸阻黃男與劉男說:「她還是國中生,這樣不好。」但小婷自己主動求歡,三人(黃男、劉男、小婷)的慾火焚身,朋友的勸阻也澆不熄他們的「性致」,整整大戰了一整夜。許男事後作證:「他們三人持續一直在輪流做。」
而事情過了幾天,小婷與黃男、劉男大戰整夜的消息,傳到他們的朋友李男耳中,在同一個月(9月)月底,李男如法炮製,讓小婷喝添加同樣不明毒品的「毒咖啡」後,兩人投宿摩鐵,發生性關係。隔天的清晨,黃男和劉男抵達摩鐵,慾火難耐的劉男,忍不住又和小婷再開戰。之後同年的10月間,小婷又與黃男的另一個朋友在停車場內進行性行為。
▼小婷喝了「毒奶茶、毒咖啡」導致性致高漲▼(示意圖,非當事畫面/google)
在一個月內,小婷總共分別和四名男子發生性關係,雖然小婷宣稱四個人都沒有用暴力強迫她,是她自己同意的,不過苗栗地院一審時,仍然依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判處四名男子2年至2年半不等的徒刑,其中只有與小婷性交兩次的劉姓男子要入獄,其餘3人全部緩刑,不用坐牢,並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服務。
不過至於小婷喝下的「毒奶茶」、「毒咖啡」成分到底是什麼,因為事件已經過太久,無法查知,對此法院也並未追究刑責。
而過去也有將毒品加在咖啡裡的「撿屍」案例。隨手包即溶咖啡,經過毒販改造,竟然成了無人察覺的「撿屍咖啡」,販毒集團買來市售3合1咖啡剪開包裝後,混入K他命、以及其他不明毒品,再以封口機封口,在中部地區夜店販賣 ;另外在北部,也有販毒集團以易開罐偽裝毒品,嫌犯在易開罐底開洞,塞進毒品後,再重新封口,為了躲避警方查緝,藏毒方式花招百出。
▼「撿屍咖啡」賣夜店 混多種毒品迷昏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