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尖峰時刻,兩名男子追到這輛轎車前方,試圖阻擋,其中,白衣服是公車司機,一旁則是道路施工,見義勇為的交管人員,因為,駕駛不但無照又酒駕撞上公車,還想開車落跑,公車司機氣得用肉身擋車,肇事駕駛卻執意開車逃離,還撞傷公車司機,事後警民聯手逮人,54歲的洪姓男子,酒測值高達0.83,自稱剛拜訪客戶,喝高梁酒及啤酒約400cc。
東森記者黃子鳳:「還原這起事故,當時公車就是像這樣,停靠在公車停靠區,讓乘客上下車,但是一旁轎車卻臨停在人行道上,開車門導致撞上公車,誇張的還不只這樣。」
受害公車司機簡筮修:「他行駛人行道看到我的乘客差點被他撞到,後來我去阻止他肇逃,然後我人站在他前面,他還是一直往前衝撞,應該說推進。」
受害公車司機簡筮修,站出來還原過程,他開公車資歷21年,三度當選臺北市優良駕駛,受害公車司機簡筮修:「有熱情的民眾,他們開他們自用的轎車,把路橫躺不讓他離開,兩位好心的民眾,跟交管人員總共三個人協助。」
法官痛批肇事者有3次酒駕前科,這次不知警惕,酒駕肇事又撞上公車司機,加以譴責,原先雙方談好20萬和解,卻沒按時分期賠償,一再拖延毫無誠信,攤開他所面臨的代價,無照駕駛罰單最高2萬4千元,酒駕交通罰單則是最重12萬,並吊扣牌照2年,此外最新判決出爐,酒駕公共危險罪加上傷害罪,合併執行6個月,可易科罰金18萬,另外酒駕再併罰6萬罰金,算一算最重超過38萬的懲罰,僥倖酒駕害人害己得付出代價。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