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遊客vs.投訴民眾:「不好意思打擾一下,你好想要請問一下,你們今天是住在這裡的飯店嗎,(對),對請問你們有潛水嗎(沒有),沒有潛水住幾天,(住二天而已)。」
看到旅宿有遊客走出來,投訴民眾立即追上去詢問房價。投訴民眾會這樣做是因為她打電話詢問櫃台,對方報的房價一晚4800元,沒想到開車到現場變成5200元,讓她的感覺不太好。
投訴民眾:「跟我們問到跟看到,跟最後他報給我們的價錢是都不一樣的,不合理,我們就沒有入住了。」
投訴民眾上網一查,這間是墾管處OT案租給民間經營的旅宿,只能給來墾丁潛水訓練的學員住宿,但是訂房網上卻出現這間旅宿供遊客訂房,上面完全沒有提到是潛水學員才可以住。
投訴民眾:「像現在我就不是要潛水的,但是我卻可以訂房間,也沒有提醒說我一定要潛水。」
而墾管處則指這處旅宿和民間業者簽訂十二年合約,目前已經是第十一年,如果有違法招攬,一般旅客住宿可依法開罰。
墾管處副處長許書國:「先依契約要求在10日內改善,並處以每日5000元的一個罰金,可以按日處罰。」
而縣府也表示,因為這間旅宿有限定人士入住,如果查到一般的旅客住宿也會開罰。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