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行駛在高速公路上,就在這時後方一台銀色汽車,突然一次變換3個車道,開在後方駕駛變換到出口專用車道,準備下交流道時,後方汽車也跟著向右切,之後就朝汽車車尾撞了下去,撞到放在車後面的衛生紙,都震了一下,車上乘客也都被嚇壞,只是銀色汽車撞完之後,立刻向左切,加速離開現場,撞擊過程,全被汽車行車紀錄器拍下。
被撞汽車駕駛陳先生:「其實我們車子一直都是速度很穩定,大概80公里左右,那後方車輛就不知道為什麼,突然就從後面撞上來,他撞上來之後,就換到左邊車道就跑走了,其實我們是蠻驚嚇的。」
這起事故就發生在,國道1號南向50.9公里桃園路段,24號駕駛當時和朋友出遊,原本計畫國道一號南下,經國道二號前往國道三號,但卻在國道一號出交流道前,遭到後方汽車追撞,駕駛回顧事發還心有餘悸。
被撞汽車駕駛陳先生:「大家都嚇了一大跳,回想起那時候被撞的感覺,就還是會有點怕怕的。」
駕駛表示車禍發生後,馬上報警處理,但因為肇事車輛是租賃汽車,警方當天循線追查,終於找到肇事駕駛,警方初步調查肇事的王姓駕駛,因為恍神分心才會追撞,但詳細肇事原因,還有待後續調查釐清,但像這樣發生車禍後,肇事逃逸將可依法開罰,國道第一大隊泰山分隊長陳柏安:「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可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駕照一至三個月。」
肇事駕駛除了要被開罰外,後續還得面對追撞賠償,以及租賃汽車維修費用。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