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一隻名叫「茶茶」的貓咪,慘遭黎姓男子的虐待,除了棍棒毆打,還用滾燙的熱水澆在茶茶身上,在多天治療後,依然不幸離開人世。而當初虐待茶茶的黎男,也被新北地院重判,一直關心此事的律師呂秋遠,在臉書指出,這是第一起因動保法而入獄的事件,感謝的說,「茶茶,謝謝你,讓我們的動物權,終於往前進了一步」。
回顧事件,2021年8月17日時,新北市蘆洲一名21歲黎姓男子,為了逼迫同居女友回家,竟對2人共同養的虎斑貓「茶茶」施虐,不僅用棍棒毆打,甚至殘忍地將茶茶關籠、澆熱水,造成茶茶全身大面積燒燙傷,更過分的是,他還將施虐過程拍成影片傳給女友。經過多天的救治,茶茶仍因傷勢過重在同月28日休克離世。
據了解,黎男與女友因爆發爭執,女友憤而之下離家,黎男為了讓逼女友回家,竟對「茶茶」施虐。根據熱心的救援人士「林耀宗」臉書貼文中提到,黎男不僅拿雨傘、木質刀套和掃把鐵柄痛打茶茶,甚至將茶茶關在籠子裡,再多次用煮沸的熱水澆淋在牠身上,還將過程拍下來傳給女友,嚇得女友請求動保人士與警方協助。
經獸醫檢查,茶茶身上除了全身灼傷之外,肝指數、白血球指數也過高,雙眼也失明了,更虛弱得無法站立,經過了11天的搶救,茶茶仍不幸過世,讓許多網友相當不捨。
而警方也依《動物保護法》規定,將黎男函送偵辦,當時律師呂秋遠便在臉書憤怒指出,「這些罪嫌就算成立,也不一定有辦法讓這個人入獄服刑」,以目前的法令來說,最高刑度相對低,還沒有法官可以做出讓虐待動物致死的人入獄服刑的判決,但他仍然會努力讓黎男,成為第一個被判決入獄服刑的虐貓凶手,同時呼籲立法委員修法。
呂秋遠昨日下午也在臉書指出「茶茶案」的最新結果,提到因涉《動物保護法》,依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刑7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5萬元,。此外還有2次恐嚇罪及侵占罪,共判8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24萬元。
呂秋遠進一步指出,這些罪刑中,只有恐嚇罪及侵占罪的8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意味著若繳不出罰金,黎男將被關15個月,外加25萬罰金。
呂秋遠也感嘆地說道,過去從沒有任何因虐待動物的被告,因《動保法》入獄,而黎男是第一個「因為虐待動物致死,不得易科罰金的被告」。他認為,此後法官在量刑上,便有前例可循,「刑度雖然還是不高,但是至少已經是新的里程碑」,而這也讓呂秋遠緬懷「茶茶」,因為祂,才讓動物權得以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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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救援人士林耀宗 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