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內4度開庭 北院終裁定許金龍羈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偵辦日商「百尺竿頭」公開收購樂陞案,在七天內,昨天是第四度開羈押庭傳喚許金龍,檢方指控董事長許金龍涉犯《證交法》嫌疑重大,且有滅證事實,法官漏夜審理,終於在今天(30日)凌晨3點半將許金龍裁定收押禁見。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台北地院昨天(29日)下午兩點召開第4度羈押庭,北院裁定指出,檢調在樂陞財務長謝東波的手機裡,發現了由公司高層發出的一段訊息,「今天起如果有檢調人員來公司要求調查時,盡可能的接待到1801會議室,用電話和微信聯繫,通知有重要訪客到…盡量爭取緩衝時間,並嚴禁帶入門禁管制區,必要時過濾,人權至上」,檢方認為這段訊息明顯和許金龍有關。

此外,最關鍵的新事證就是手機通聯記錄,許金龍手機被還原,被查出他的兩支手機,百尺收購樂陞破局之前的通聯記錄都被刪除,微信等通訊軟體也有刪除記錄,雖然許金龍聲稱是因為收購案失敗而連絡金援,刪除記錄也只是習慣,但檢方認為這有違商務人士常規,認定許犯罪嫌疑重大,且在海外有轉投資事業,財力足以長久滯留國外,有逃亡、湮滅事證之虞,

庭訊歷經十三個半小時,法官在下裁定之前,有詢問許金龍是否有話要說,許金龍痛批檢察官「辦案有瑕疵卻以押人來取供」,說自己是最大的受害者「我為什麼要詐欺我自己?」,還抗議「檢察官違法構陷一個我與加害人的通聯,說我為了湮滅事證,將這個通聯刪除,然後說我有湮滅事證之虞,羅織我入罪,違憲拘束我的人身自由」在庭內堅持不認罪。

檢察官指控許金龍涉犯《證交法》的嫌疑重大,法院從昨天下午兩點開始進行到晚上六點,休庭四小時後,法官漏夜開庭,認定許金龍有滅證事實,且有串證、逃亡之虞,在今天凌晨3點半,裁定許金龍羈押禁見。

▼樂陞董座許金龍 第4度開庭裁定收押禁見 ▼
 

許金龍 樂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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