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白色轎車正準備停等紅燈,但他的車燈怎麼特別亮,站在路口盤查的員警被他閃到有點刺眼,走上前一看原來駕駛把霧燈打開了,只是不看還好,一看還發現駕駛正在玩手機,於是上前攔查,正當警方走到駕駛座旁要求駕駛受檢,駕駛居然當作沒看到他,踩油門拒絕攔查當街逃逸,警方:「他要跑走,他不知道在跑什麼啊。」
警方趕緊跳上警車鳴笛追上去,原來這名53歲的丁姓男子他車上不僅藏有海洛因,還是一名通緝犯,心虛的他才會拔腿狂奔躲到朋友家中。
警方循線找到他時,連同他的2名通緝犯朋友跟著遭逮,這回他開車明明天氣好還開了霧燈,還邊開車邊用手機外,居然還衝撞值勤的員警,雖然有立刻閃避,但仍造成這名蘇姓員警左手手掌、右手大拇指,無名指及小拇指擦挫傷。
還在天氣好時開霧燈,有可能導致其他用路人,影響行車最重可處3600元的罰鍰,如今他拒絕攔查還衝撞員警,依妨害公務罪判6個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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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