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中穿著綠色上衣的騎士,把車騎到人行道上,被民眾拍下檢舉,警方寄出發罰單,但收到罰單的莊先生,卻一頭霧水。投訴民眾莊先生:「那天是我是配合政府抽檢電梯,我怎麼可能騎摩托車去高雄,收到的時候就覺得很錯愕啊!」
從事電梯維修的莊先生說,違規日期是5月25號下午5點53分,地點是高雄左營大路554巷,和左營大路口,但當天他人明明就在台中,照片裡的騎士不是他,機車也跟他的不一樣,因為違規騎士前方放了瓦斯桶,後面有一個架子,但他的機車後面加裝箱子,而且被拍下的車牌,後面數字雖然跟他的一樣,但前面兩個英文字是模糊的,認為員警為了搶業績亂開單,投訴民眾莊先生:「9621前面S看的清楚,前面兩碼照片都是看不清楚,就擾民啊。」
莊先生說他的摩托車,才騎六年還很新,也從沒騎去南部,收到烏龍罰單後,他還得上網找資料,自己打去申訴,雖然只有六百元,但他痛批警方擾民,投訴民眾莊先生:「那麼模糊的照片,你確定是我嗎,他們才說好啦幫你處理,好像缺業績隨便就開單了。」
左營派出所所長李秀玲:「惟同仁誤將車牌開頭,N輸入成M導致舉發錯誤,員警已致歉,並將主動函請高雄市,交通事件裁決中心進行撤單。」
警方查證後,證實是員警開錯單,已經向莊先生致歉,也會主動進行撤單,對員警沒有確認車牌號碼,就開單也會予以懲處。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