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晚間七點多,駕駛開在明誠二路上,來到忠貞街口時,一名沒戴安全帽的騎士,蛇行後竟然從內側鬼切到外側,結果後方機車閃避不及,和鬼切騎士擦撞後雷殘,沒想到闖禍的騎士頭也不回,油門一催加速肇逃,警方到場發現,50歲的鄒姓男子多處擦挫傷,他沒有酒駕,警方正調閱監視器,通知肇逃騎士到案,肇逃騎士沒戴安全帽罰500元,肇逃致人受傷罰3千以上9千以下。高市左營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鍾村武:「肇事逃逸之機車,正調閱監視器追查中,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鏡頭轉到中山二路跟新田路口,騎士PO網,指控中油的交通車打了右轉燈,就擠過來,他想閃也閃不了。高市新興分局交通組組長陳信全:「大客車違規事實未臻明確,惟大客車變換車道時,仍應注意避讓,除應打方向燈之外,並注意本身與後方來車的安全距離。」
騎士氣得飆國罵,警方則表示,交通車雖然有打方向燈,還是要禮讓直行騎士,而騎士也得保持安全距離,才不會進入大車視線死角,不然若不慎造成死傷的話,沒有人是贏家。
(封面圖/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