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爆料夜店殺警案被告定讞入獄,卻獲調外役監服刑,引發議論。法務部今天表示,已提修法排除暴力犯,籲請立法院儘速通過。矯正署說,修法完成前,已從嚴辦理外役監遴選。
法務部凌晨針對有關「外役監條例」修法進度,發布新聞稿指出,已於去年9月15日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核定後,於同年月22日函請立法院審議,期以最快速度改善外役監制度,使遴選審查程序發揮篩選功能。
法務部強調,依照修正草案第4條,已明確排除殺警案等惡性重大、易生公共秩序、社會安全危害的犯罪,排除的罪名包括故意犯罪致死、所犯為10年以上重罪、妨害公務致重傷、脫逃、強盜、加重詐欺、擄人勒贖等重大暴力犯罪。法務部表示,將全力配合立法院的修法進度,持續與各朝野黨團溝通,籲請早日完成修法程序,以回應民眾期待。
針對外役監受刑人遴選資格,矯正署則發布新聞稿指出,法務部於去年8月22日台南殺警案發生後,立即督責矯正署檢討受刑人外役監遴選資格及機制,經召開11場修法會議,去年9月15日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並於同月22日完成審查函請立法院審議。
矯正署表示,依照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4條規定,已明訂禁止犯殺警案等惡性重大、易生公共秩序、社會安全危害的犯罪者,參加外役監遴選。籲請立法院能儘速通過此一法案的修正,以符合人民期待。矯正署強調,於修法完成前,已從嚴辦理外役監遴選作業,延長受刑人在監考核期間,並運用科技設備強化動態監控,協助受刑人重新復歸,以精進提升外役監中間處遇功能,並建構更加綿密的社會安全網。
全案緣於一名基層員警日前上網爆料,指他的警專學長就是台南殺警案當事人之一,政府說挺警察,但他得知北市夜店殺警案被告易寶宏目前在外役監服刑,讓他覺得學長白死了,「到底為什麼要把警察的尊嚴放在地上踩」。
易男因傷害致死案件判處9年有期徒刑,於民國108年6月入監,在監執行逾2年6月後,於去年1月提出外役監遴選申請,由專家學者組成的外役監遴選委員會以去識別化的方式逐案審查,經過半數出席委員同意,於去年3月移入武陵外役分監。
(封面圖/翻攝自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