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器拍下,林先生剛從五金行出來,結果才剛出騎樓,馬上就跟一台機車擦身而過,林先生當場嚇了一跳,結果這台車完全沒停下直接騎走。當事人林先生:「他後面那個外送的箱子,摩擦到我肚子這個位置,我比較生氣一點,就很大聲去罵他,他反過來就挑釁我來啊來啊這樣,我要過去的時候他就騎走。」
苗栗頭份這名林先生日前在人行道上差點被機車撞上,仔細看還是一名外送員,整個大逆向騎在人行道上,結果擦撞一下,讓林先生的腰部出現紅腫,他痛批這名外送員相當不負責,違規就算了,撞到人還當沒事拍拍屁股走人。當事人林先生:「擦點擦撞到行人,還理直氣壯,這種行為當然不可取啊,當下他其實就已經認為,騎在這上面是沒錯的,其他人也這樣做,那我為什麼不能這樣做,擦撞到行人是行人的問題。」
當時林先生也立刻報警,不過因為外送員沿路逆向騎在人行道上,監視器都沒拍到車牌,警方也找不到人,而林先生自己當起柯南一家一家店找,果然找到這個擦撞瞬間。當事人林先生:「有去麻煩他們(店家)調閱監視器,我自己有去調,之後看到的狀況都是沒有拍到車牌的。」民眾:「當然不行啊,為了趕那一點點時間,我覺得不是很好啦。
其實當時這名外送員拿了餐點之後,因為過不了馬路,直接貪快逆向騎上人行道,結果不到幾秒馬上撞到人,但為了趕送餐沒停留下來。依照交通規則,違規騎上人行道最高罰1800元,逆向行駛再加1800,擦撞人不停還有肇逃刑責。林先生無奈抱怨,撞了人是小傷,但不願負責的心態才是最令人不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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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行為,請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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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林先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