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細看看廣告布條,不但標榜自己是台糖好大冰棒,還寫著,30週年歡迎試吃,重點是標誌寫1支1元價格超便宜,但老闆向警方供稱,這1支1元只是試吃價,實際上一支是10塊,民眾不肯付才會吵起來,我們實際回到市場,發現這間冰棒店剛好沒擺攤。
其他市場攤商:「因為他就是玩文字遊戲,結帳的人(老闆)看起來很兇,所以阿姨們就會...,有些人就會認賠。」
其他市場攤商:「客人結帳的時候發現,怎麼是200.300塊,不是10塊.20塊,因為你拿20.30支,跟客人就會有爭執,就會常常有人報警。」
原來,這間冰店的促銷手法,早已不是攤販間的秘密,更透露他們,沒有固定地方擺攤。
其他市場攤商:「他每天來的話,我如果買過(認為被騙),一定還會找他啊,所以他一定每天在不同地方,才不會被人家發現嘛。」
一查不只雙北,就有民眾就在基隆安樂市場,看到掛著同樣布條的冰店,另外2014年,雲林斗南市場,也有婦人,付完錢後報警,只不過,同樣手法同樣布條,至今已過了9年了,還在30週年,這行銷手法普遍民眾也不買單。
民眾:「我覺得這樣有點欺騙消費者,(10元)我應該也不會買。」
對此消保官透露,店家廣告標示不實已構成詐欺罪,若還脅迫購買,更可能涉犯強制罪,消費者想買冰消暑前,可得問清楚,才不會還沒解熱,先被氣到一肚子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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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