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白衣男面交取款,紙袋裡裝了滿滿現金,就是這個關鍵畫面,讓蔡小姐被警方當成詐騙集團車手偵辦,但她出面控訴自己是被冤枉的。
投訴人蔡姓特助:「老闆就是說他人不在台北,請台北的業務小姐代面試,所以我從頭到尾沒有見到這兩位老闆,老闆請我出去跟廠商拿貨款,陸陸續續這樣子,後來接到警示電話,才發現自己被詐騙集團利用。」
蔡小姐認為,她在應徵這家樂器批發公司的主管特助時,有經過面試填履歷,甚至還有線上教育訓練,看似跟正常公司沒兩樣,一般人根本不會起疑。
投訴人蔡姓特助:「因為我以前的工作性質,也是會拿貨款去批發補貨,身上就是會有滿多現金,當下根本沒有意識到這是詐騙集團的手法。」
蔡小姐依照主管指令,和假廠商拿了兩三次貨款,經手至少70萬元贓款,後來遭詐騙的被害人提告,她也被當成車手偵辦,北檢沒有併案,兩名檢察官見解不同,一件起訴一件不起訴。
蔡小姐委任律師何孟臨:「其中一個檢察官認為說,被告取款的時候沒有任何喬裝打扮,跟一般車手都選擇人煙罕至的地方,這個狀況不同,但是同樣的在另一個檢察官辦案狀況下,卻認為被告應該有高度的注意義務,因此認為被告是詐騙集團共犯。」
而她在網路上應徵的樂器批發公司,早在去年就曾發出聲明澄清,並沒有委託或在任何人力銀行應徵職務,這回蔡小姐疑似誤入求職陷阱,特助變車手,現在也只希望司法能還她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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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