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馬來西籍鍾姓女大生遭到凶嫌梁育誌性侵殺害,引發社會震驚,一二審都依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但是最高法院14號,翻轉判決結果,指出就矯治教化可能性,只對性侵害部分鑑定,沒有針對強盜罪部分鑑定,調查不足,所以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
馬來西籍鍾姓女大生3年前在台南遇害後,凶嫌梁育誌一二審都依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但是最高法院今(14)日將梁姓犯嫌涉犯強制性交殺人罪的死刑判決撤銷,發回高雄高等法院更審。
女大生母親:「他有人權我女兒的人權呢?我女兒沒有活下去的人權嗎?無端端好好的一個人,跟他也無怨無仇,真的很無辜你懂嗎?」過去女大生的母親傷心又憤怒痛訴,凶嫌梁育誌過往被判死刑的理由之一,是根據精神鑑定結果,他再犯率是最高的高危險等級,即使判處無期徒刑,假釋回歸社會後,十五年後再犯性侵害,比率高達百分之52,其他暴力犯罪百分之59。
儘管一二審認為兇嫌沒有可教化之合理期待,但就矯治教化可能性,卻只鑑定兇嫌涉性侵害犯罪部分,對於強盜罪部分沒有鑑定,因此二審就降低再犯風險可能性的判斷,有矛盾及調查不足,所以最高院才會打槍過去判決,撤銷強制性交殺人罪部分,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
女大生母親:「他毀的不是我女兒一個人,是我一家人,反正在台灣是不會有死刑的,是不是這樣講。」
過去死者家屬就曾痛批,難道在台灣殺人真的不會被判死嗎?如今最高院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死者家屬恐怕更氣憤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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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