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位何先生,加盟加水站,不過已經加盟了一年多,到現在還沒開張營業。他控訴加水站,當時承諾會保證獲利,加上要承租他的房屋作加水站,包括會提供給他招牌跟全新水塔。雖然後來來的都是使用過的,何先生覺得算了,但讓他無法接受的是,準備裝設加水機時,公司卻臨時變更設立位置,把加水站設在路旁,他認為不妥才移到自己鐵皮屋內。然後對方又要求他把斜坡整平,他認為是對方應該自行施作,就這樣雙方僵持不下,一個加水站延遲了一年多還沒開張,雙方先對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