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蘇姓男子對女同事起色心,得知對方分手後,竟欺騙自己手握女子與前男友的不雅影片,先是詐騙1萬3千元後,接著逼女同事跟他進行羞羞事。針對案件,法院近期審理結果出爐,蘇男被依強制性交、詐欺等罪判刑。
▼男子佯稱有女同事的不雅片,騙財又騙色得逞。(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Unsplash)
判決書指出,蘇男愛慕一名女同事,在2021年得知對方分手後,竟佯稱前男友因手機送修,情侶的親密影片外流,要求女同事支付1萬3千元請人以區塊鏈將影片鎖住。然而接下來蘇男變本加厲,沒想到錢得手後,又稱影片是自己花30萬元買下,要求女同事支付。
蘇男表示,若女同事無力支付30萬,替代方案是跟他發生性行為,最終得逞。女同事事後多次索要影片證據無果,驚覺有異後多次避不見面,怎料再遭蘇男傳訊威脅,「你想用我的方式去跟你見面嗎?會很難看喔」、「要試試嗎」、「你爸媽應該不希望看到吧」、「給你機會不珍惜」等語,最終鼓起勇氣報警。
▼男子騙女同事發生性行為,對方事後察覺有異報警。(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Unsplash)
蘇男得知女同事報警後,態度180度大轉變,趕緊與女同事進行和解,並且坦承一切犯行,最終檢察官偵查後將他依法起訴,交由台中地方法院審理。
針對此案,法官痛批蘇男為一逞私慾傷害女同事性自主權,不過斟酌他認罪且與女同事成功和解,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1年8月,另外再對詐欺、恐嚇等罪合併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均緩刑4年,仍可上訴。
▼男子因與女同事和解而獲緩刑。(圖/翻攝自Google Maps)
●東森新聞關心您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封面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