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亂撿飲料、更別亂喝!日前,台北市一名辛姓婦人前往世貿一館上廁所,在置物檯上發現一杯星巴克大杯茉香醇濃抹茶,竟順手牽羊拿走並喝光。飲料主人簡姓女子發現飲料消失,回頭尋找未果,直接報警處理並調閱相關監視器影像,最後辛婦花了2,000元賠償和解,又因涉侵占遺失物罪判處罰金1,000元。
根據起訴書,今年1月7日下午5時許,辛姓婦人在台北世貿一館的女廁內,看見一杯價值160元的星巴克大杯「茉香柑橘風味醇濃抹茶那堤」遺忘在置物檯上,她就直接把飲料帶走且喝光。簡姓女子發現自己的飲料消失後,持購買的發票證明聯前往警局報案,警方調閱相關影像畫面後,證明是辛婦拿走這杯飲料。
最後,辛婦與簡女於偵查中達成和解,辛婦賠償對方2,000元。而法官認為,辛婦拾獲他人飲料直接侵占,侵害簡女的財產法益,法治觀念顯有不足,衡量其素行、犯罪動機、目的、手段、侵占之財物價值及犯後坦承犯行並與告訴人達成和解等犯後態度,依犯侵占遺失物罪,判處罰金1,000元,如易服勞役,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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