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從事教職的56歲劉姓女教師,在爸爸於21年前過世後,她在事先不知父親生前債務的情況下,繼承了父親價值37萬元的遺產,及490萬元的債務,導致她被銀行聲請強制執行,每個月被強制扣薪三分之一,連扣了18年,前後還款共638萬元,但仍被銀行執行扣薪。但女老師詢問銀行,銀行卻說,490萬本金都沒有受償,女老師憤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最後嘉義地院判女老師的債權不存在,全案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女老師高中畢業後,就上台北念大學,畢業前就跟現在的丈夫結婚,婚後她就一直定居在台北,並在台北的國小任教,沒有再回嘉義老家跟父親同住。
後來這名女老師的爸爸,於2002年去世,身後留下大約37萬元的遺產,但她在父親離開3年後,突然被通知,她遭銀行聲請強制執行,因父親生前曾跟銀行借貸800萬元,當時還有490萬多元尚未還清,要求她每個月,必須要有部分薪水被扣押,而她因為在知道訊息的當下,無法再拋棄繼承,於是女老師從2005年5月開始,每個月被銀行扣薪1萬9675元至2萬7203元不等,截至2023年,她已繳638萬9949元。
算算女老師在過去18年來,已還給銀行638萬餘元,早就超過銀行當初聲請強制執行的490萬多元,但銀行卻表示,490萬多元,以按照年息9%來計息,再加上違約金,照理女老師每個月應須給付3萬多元,但她每個月被扣掉、用來還款的薪水,只有約2萬元左右,不足以清償每月的利息,也就是說,直到現在,女老師根本來沒還到爸爸欠下的本金。
嘉義地院審理時認為,女老師父親的財產,還有其他繼承人,若37萬元遺產僅有劉女繼承,她至多也只需要在父親留下的37萬餘元範圍內,負擔清償責任。而劉女到今年2月,已給付銀行638萬多元,遠超過遺產總額。因此,劉女請求確認執行命令所載的490萬8226元債權,認定不存在。
●以上言論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文章來源:女教師扛爸「490萬債務」 18年還銀行638萬…本金都沒還到「連繳利息都不夠」
由《CTWANT》授權轉載。
(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