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長年包庇電玩業者,收賄2300萬元,吃上違背職務收賄罪,最高法院於2019年2月駁回上訴,判刑12年確定。因應《律師法》修正,涉及重大刑案遭判刑1年定讞以上者,由法務部廢止律師執照,因此經過討論,決議廢止陳玉珍的證照,但她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依法註銷律師證書並無違誤,判其敗訴。
▼陳玉珍收賄2300萬元遭判12年。(圖/東森新聞)
2021年因應《律師法》修正,涉及重大刑案遭判刑1年定讞以上者,將由法務部廢止律師執照,而律師資格審查會經過討論,決議廢止前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的證照,陳玉珍則認為,她從未加入律師公會,也沒有實際執行律師業務,因此沒有損害律師信譽,於是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依法註銷該律師證書並無違誤,判陳玉珍敗訴,可上訴。
2019年7月15日,司法院職務法庭做出宣判,陳玉珍不僅被撤職,因遭法院褫奪公權5年,也加判停止任用5年,判決書裡更羅列5大罪狀,包括按月收受電玩業者匯款、拖延案件進度、違法調取通聯記錄、開了6個帳戶隱匿貪汙財物,也沒有依法申報財產。
▼陳玉珍因5大罪狀遭撤職。(圖/東森新聞)
其實陳玉珍的學經歷都很好,由中興法商學院、美國杜蘭大學畢業,回國考上司法官後,先後在宜蘭和新北地檢署,官拜主任檢察官,但陳玉珍頭6年當檢察官,就和電玩業者索賄79次,後來被登報檢舉,遭到羈押,一二審都重判12年,直到2019年最高院駁回上訴確定,陳玉珍也入監服刑。司法院職務法庭書記官長林玉苹表示,「她(陳玉珍)的違失行為,就已經嚴重地損害了司法官的形象,所以職務法庭的合議庭,就判決以最重的處分。」
代表國家公權力、追訴犯罪的檢察官,淪為被自己同僚偵辦的階下囚,陳玉珍也成了,台灣司法史上第一位涉貪遭押的司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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