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某連鎖居家裝修賣場工作的人妻,與賣場課長發生不倫戀,還一起約住飯店「刮痧」,2人還傳訊息說,「無法睡」、「什麼啦,你這O鬼」、「弄O褲子怎麼辦」、「我也服了」等語,而人夫向小王提告求償60萬元,法院判賠5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人夫在2019年跟老婆結婚,原本感情融洽,但老婆自去年5月在連鎖居家裝修賣場工作,進行員工訓練期間,經常藉故同事聚會而晚歸,而因為他體諒老婆嫁來雲林,對於她的人際關係經營給予信任,不料有天,老婆半夜3點才回家,他察覺有異,看了通訊軟體對話紀錄,才知道老婆與課長發生不倫戀。
人夫主張,2人互傳訊息說,「有人説過妳的手,雖然小,但很柔軟好握,牽到時很真的感覺」、「慾求不滿」、「萬一弄O我褲子怎麼辦」、「好想抱著妳,入睡」、「無法睡」、等語,2人還相約到飯店刮痧,超越一般交友關係,他向小王課長求償60萬元。
小王辯稱,因為人妻剛轉換工作環境極為不熟悉,2人才比較有話聊的知心朋友,雖然他對對方有好感,但均僅止於一般好友間的互動、對話聊天、講垃圾話,而未有進一步的交往、接吻及過夜發生性行為。
法官認為,事後人妻跟老公打離婚訴訟,男方跟人妻曾有牽手、同宿、幫忙刮痧等親暱舉動,從訊息可知,「喜歡枕頭留有妳的味道」、「我喜歡上妳。知道就算可能結果不如預期,我還是要走一回」等,侵害人夫配偶權,所以判他要陪人夫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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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人妻「赴飯店幫課長刮痧」:濕成這樣我服了 人夫怒告小王下場曝
由《CTWANT》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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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