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28歲朱姓男子20日在中壢一間超商砸店,暴走行徑宛如「浩克」,之前他曾上過知名網紅頻道,教導健身技巧,沒想到現在傳出超商襲警,一度傳言是女友拒絕他的求婚,才會情緒失控,但女友在網路上駁斥傳言。
壯碩朱姓男子,裸著上半身 ,在超商內不斷攻擊兩名員警,對警察一頓拳打腳踢,只是為何朱姓男子,會突然暴怒。
之前他曾上過,知名網紅頻道,教導民眾健身技巧,沒想到現在卻在超商暴走,跟影片當中專業形象,有著巨大落差。
一度傳出朱姓男子,和交往多年的女友求婚後遭到拒絕,因此情緒失控,但女方在IG限動上駁斥,並寫上,一切都是傳言,沒有求婚也沒有拒絕,至於感情狀況,不便回答。
超商鬧事朱姓男子:「好痛,痛,好痛。」
當時執法員警,事後除了被記過二次,調查後更被依傷害罪嫌「函送偵辦」,雖然同僚員警們為他叫屈,認為他在中壢派出所,一待就是5年,一定有他辦案及做事的真本事,不過退休員警提出,當時處理員警恐怕忘了正確的SOP。
退休員警石明謹:「面對已經坐在地上的人,其實你可以出命令,什麼叫出命令,比如說頭放在頭上、手放在頭上,或者把手伸出來 讓我上銬,或者乖乖坐著不要動,其實你必須先下一個控制他的指令。」
不過員警被函送消息一出,還是立刻引發網友「兩派論戰」,有人說支持警察「合理壓制」。但是也有網友認為,犯嫌已坐在地上,警察還連打12下,這時是給沒有能力的犯嫌回馬槍嗎,更有人喊話,若是在美國,員警早就開槍了。
不過有部落客的老公,是在美國擔任州警,他認為其實台灣人的觀念「大錯特錯」。就算在美國,若警方持警棍連續攻擊,未持有武器的民眾,也絕對會「惹上麻煩」,更可能遭到開除。
退休員警石明謹也表示,這名員警刑責上應該是「難脫身」,建議還是趕快道歉和解,還有機會減輕刑責,基層員警執法尺度問題,再次引發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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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