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還控吃案,遭到警方打臉。一名男子開車行經新北市縣民大道被後車追撞,員警調閱畫面發現他蛇行,突然在路中間剎車,才會害後車撞上將他依法送辦。但他不滿,一口咬定是交通事故,還找民代指控警方失當結果被打臉。男子找議員開記者會,質疑是否是後車有貼議員助理證,警方才想包庇,警局召開記者會嚴正駁斥。
陳情人張姓男子:「我...我我...現在還是很害怕,我只是照正常的程序。」,陳情的張姓男子講到快哭了,他到底受到什麼委屈?陳情人張姓男子:「我就變換車道,因為我是覺得變換車道很簡單,那...就是被撞了。」,車禍是如何發生的?警方調出行車紀錄器,發現張姓男子開的名牌轎車準備切進側車道,結果被按了喇叭之後,突然停下車子,後車來不及反應,直接撞上去。陳情人張姓男子:「他的撞擊是我在行駛中,他撞擊我,並不是我停下來,然後他撞上去。」
警方到場之後,張姓男子堅稱這是交通事故,但員警詢問車禍前因後果,認定這是故意為之的行車糾紛,跟一般過失行為不同,以公共危險罪送辦,張姓男子無法接受,連筆錄都還沒做就離開。陳情人張姓男子:「我今天已經照政府、警察,單位要求的程序來了,那你們都不理會我的權益。」,不停說好害怕,但警方事後通知他回來作筆錄,他卻不理,反而去找議員哭訴。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張文潔:「民眾依照程序來報案,為什麼到現在一個事故聯單都沒有,你說他有錯,那你可以開單給他,你可以指責他的對或錯。」為何不開事故單,警方已經表示的很清楚這不是交通事故,是行車糾紛,張姓男子疑似不滿被按喇叭,蛇行、半路停車,造成追撞,涉及公共危險,事後甚至找來朋友到場助陣,結果被後車駕駛提告恐嚇。
新北市海山分局分局長王鴻儒:「民意代表為選民服務,警方予以尊重,但應該要有事實根據,如因為片面之詞,便指責警方不是,對員警的工作士氣,必會造成打擊。」,警方依法處置,畢竟法條不是民眾說了算,陳情案件,應該是為民喉舌,了解前因後果,這才是真的好好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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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