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市1處建案鄰近莊敬六街道路4月27日坍塌,竹縣府今天說,依違反建築法開罰建商、營造商及監造建築師,各處新台幣3萬元罰鍰,涉公安問題,新竹地檢署偵辦中。
新竹縣竹北市莊敬六街4月27日上午發生道路坍塌出現「天坑」,造成停放路邊車格內車輛墜落,這已是該建案附近道路發生第5次明顯坍塌情形。
新竹縣政府工務處長江良淵今天向中央社記者表示,此建案施工開挖地下6層,距離「天坑」處約10公尺,不排除與建商施工時抽取地下水導致土石被掏空有關。
江良淵說,縣府已依違反「建築法」開罰建商(起造人)、營造商(承造人)及監造建築師(監造人),分別處3萬元罰鍰,也蒐集近幾次相關違失事證,移送新竹縣營造業審議委員會及建築師懲戒委員會審議,盼加重懲罰。
江良淵說,依建築法規定,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至3萬元以下罰鍰,縣府採最高罰鍰金額為3萬元。
江良淵表示,該建案的建商為豐邑建設,豐邑在地下樓層施工法為「逆打工法」,能同步進行地下開挖與地面樓層施作,也為常見的施工方法,能節省工期,不過因竹北市豆子埔溪沿線地下水位較高,若要以此工法施工,計畫需更完善,也要有更高的安全性考量等。
江良淵指出,過去案例來說,如縣治二期是位於豆子埔溪以南,早年是泥灘地回填到平整,地下水充沛,一般開挖到地下2層會有地下水湧現,而在2015年豐邑「浩瀚一品」建案,也曾發生約1200坪工地塌陷。
江良淵表示,依「新竹縣建築爭議事件處理辦法」,將這次工安事件列為建築爭議損鄰案件,除要求建商改善鄰房損害情況後,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與同意書給縣府審核備查,建商要與受損戶達成和解,或依相關辦法規定辦理後,縣府才會核發使用執照。
江良淵指出,後續此工地建商若欲復工,需確定鑑定報告結果無虞、舉辦施工說明會、繳清所有罰鍰、以嚴格標準檢視改善結果後,縣府再評估是否辦理復工。
新竹縣政府今天舉辦主管會報,工務處會中表示,為避免再發生坍塌,也要求建商透過地雷達設備檢測建案附近道路,包含勝利二路、勝利一路、莊敬六街以及自強北路等,確認是否有土質流失等情形,全面管控。
縣長楊文科會中說,目前的責任歸屬等因已進入調查,縣府將不再對外發言,以免影響調查。由於竹北的地質特殊,因應未來竹北市的新建大樓,在報請縣府備查時,要了解建商施工法、以及安全等各考量,避免再發生類似案件。
工務處提供新聞資料指出,新竹縣竹北市莊敬六街在4月27日發生道路坍塌,疑因鄰近的建案所致,現場立即勒令停工,當天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土木技師、建築師等專家也前往會勘,後續縣府會配合新竹地檢署進行調查。
新竹地檢署向中央社記者說,由於案件涉及營造土木等專業工程鑑定,且偵查不公開,目前不便回應。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