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鐘收2罰單錢飛了,民眾控訴開車行駛在新竹市北區,被人檢舉違規,事後收到兩張罰單,氣得po文說,同一時間、地點,相差不到一分鐘,兩家不同派出所卻開出2張一樣的違規罰單,原本想要取暖,卻被網友反酸是駕駛習慣不好,才會讓檢舉達人有機可趁。警方也解釋兩張罰單同路段但不同路口,都屬有效罰單。
現在檢舉達人很多,駕駛只要一個不注意,就會被拍下檢舉。最近就有民眾控訴,他開車在 新竹市北區,遭到「檢舉達人」在同一時間、地點,分別向2家派出所檢舉。
3月21號晚上8點43分,他先是開車行經東大路一段,切換車道時沒有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遭到開罰1200元。而另一張則是在晚上8點44分,在新竹市北區東大路二段78號,同樣是切換車道時,沒有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遭到開罰1200元。
男子質疑,違規時間相差不到1分鐘,怎麼可以這樣開單?不過民眾卻看出端倪。
民眾:「我覺得這個是開車的人,他的基本觀念問題,因為開車的時候,要轉彎一定要打方向燈,才不會造成後面人的危險。」
民眾揪出駕駛違規還抱怨,而貼文一出,也引發網友批評,有人說「你這方向燈,完全沒什麼討論餘地,就是『習慣不好』」,還有人說「不用火也不用怨,只因你不打方向燈在先,才會讓檢舉達人有機可趁」。
東勢派出所所長邱致崴:「同一路段案分屬不同路口之兩次違規,不符合道交處罰條例7之1條,不得連續舉發,違規事實無誤。」
至於為何會由兩家不同派出所開出罰單?是因為民眾檢舉的路段,剛好在兩個派出所的交界處,因此不同檢舉分發給不同派出所,開車上路,駕駛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不僅降低事故發生機率,也能好好守住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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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