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手連轟51槍,警方說他用的是改造的衝鋒槍!之前政府為了遏止改造槍氾濫管制模擬槍,但對進口的管制卻相對寬鬆,導致修法破功!而這次少年槍手的衝鋒槍從哪來,業者透露,國內模擬槍製造廠沒有製造這款槍械,一定是國外進口,
但是制式還是改造,得等進一步鑑定。
嫌犯當時就是持改造衝鋒槍掃射當鋪51發,但玩具槍支業者透露,這把衝鋒槍在國內根本沒見過。
中華民國玩具槍協會榮譽理事長陳書紘:「從新聞上才看到這把槍,國外看到的是9公厘的那種真槍,在網路上可以看得到,但是台灣這把槍我沒有看過」。
點開國外網站,這把衝鋒槍,型號是F1-PCC,外觀是用拋光金色氧化鋁製成,彈匣可以裝17發子彈。
目前警方一口咬定,這把槍疑似是模擬槍,但還是要交由後續鑑定,問題是內政部明明兩年前,已經針對模擬槍進行修法,為何黑槍還如此氾濫。
當時修法內容,就是把拿改造槍枝犯案的最低刑度,從三年提高七年以上,台灣能夠製造模擬槍,只要列管隻數序號,就能申請外銷出口,但是對「進口的」管制,相對寬鬆,只要是生存遊戲中,使用兩焦耳以下的低動能遊戲用槍,都能來台販售,這也讓有心人士抓住犯罪機會。
中華民國玩具槍協會榮譽理事長陳書紘:「我記得應該是去年吧!,它(其它改造槍枝)有一千多把的(進口)槍,那個本來是要賣到德國去,結果德國本來很喜歡,因為它沒有通過PTB的(進口)驗證,所以就回流到台灣來,來造成很多的社會案件」。
槍擊案件不停發生,警方大動作掃黑,但法令卻跟不上現況,治標不治本,反而增加緝槍難度。
大概最近十年前查獲槍械,大多都以改造槍為大宗,這前幾年查緝槍械確實越來越困難了。
雖然政府修法,想管制模擬槍來防止改造手槍,但槍案連連,治標不治本,形同破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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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