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女闖屋洗澡 反嗆屋主「怎證明是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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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一名女子在中山區閒晃,發現有住家沒上鎖便闖入屋內洗澡,還偷穿屋主的衣服,離譜的是她被屋主撞見,「還反問你怎麼證明是你家?」,被依法送辦。

事後女子在法庭上宣稱和屋主有過糾紛才登門道歉順便洗澡,但屋主反駁「根本不認識她」,最後這名女子被依「加重竊盜罪」判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台北一名屋主出門沒鎖門,卻被陌生的女子闖入屋內,但誇張的是這名女子闖入後,竟是直接先走到浴室拿起蓮蓬頭來洗澡,甚至洗完後還換上屋主的衣服。

但這還沒完,屋主回來撞見發現怎麼家裡多了一個人,問了「你是誰?怎麼可以進到我家?」,結果對方卻說不知道這是誰的家,看到沒有人就進來,還反問那你怎麼證明這是你的家?屋主氣得報警請她離開。

闖屋的童姓女子供稱,門開開的以為是沒有人的倉庫才會走進去,至於身上穿的衣服,則是向資源回收場買的,但檢警不採信。

回到案發地,就在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上,實際觀察,當時遭闖入住家,如今大門堆滿雜物,同樣沒上鎖。

附近店家:「有住人啦!好像在做工程的啦!所以很少回來,不然就晚上看看找不找得到。」

女子無故闖入別人家,被起訴後又改口說因為和屋主有過糾紛,這回登門道歉順便洗個澡,但屋主難以接受,因為自己根本不認識對方,最後法官認定這名童姓女子涉犯加重竊盜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律師劉韋廷:「只要是外觀是住宅,本身沒有得到許可,不能因為大門是開的就可以任意進出,會構成刑法321條加重竊盜罪裡面的加重條件。」

大門沒鎖就把別人家當成自己家,洗澡吹頭換衣服,也得為自己荒謬行為付上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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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面圖/東森新聞)

私闖民宅 中山區 加重竊盜罪 偷衣服 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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