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西濱道路上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駕駛開著曳引車在路口處闖紅燈,不慎造成現場一死一傷的慘況,警方接獲報案後,趕到現場替這名駕駛進行酒測,酒精濃度竟高達0.39毫克(mg/L),而判決書也在近期出爐,這名駕駛因酒駕而被判罰5年有期徒刑。
判決書中指出,賴某去年7月晚間在台中的住處裡喝酒,在明知自己喝過酒不能開車的情況下,仍然在隔日清晨6點駕駛曳引車從苗栗後龍出發,沿著西濱快速公路往北前進。6點25分時在新竹市西濱快速道路與高濱路口闖紅燈,意外撞上兩名駕駛,造成現場一死一傷。
當時對向駕駛廖男沿著慢車道直行專用車道、張女則在左轉專用車道等待轉彎,兩人皆看見交通號誌顯示直行紅燈左轉箭頭綠燈而準備左轉,沒想到遭到闖紅燈的賴某迎面撞上,導致廖男頭部多處外傷、左耳耳漏、右耳撕裂傷、四肢多處瘀傷,到醫院前就無心跳,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死亡;而張女則受有胸壁挫傷之傷害。警方獲通報後前往現場,對賴某進行酒測,酒精濃度竟高達0.39毫克(mg/L)。
法官認為,賴某在事發前一日晚間喝酒,卻未等體內酒精成分退卻,便在隔天清晨6點決意開車上路,因賴某是具有正常智識及相當社會經驗之人,十分清楚酒後騎車若發生事故,可能導致他人死亡的結果,且相關酒駕事件,在新聞等傳播媒體都密集報導,並經法律明文嚴格禁止。因此認為賴某此舉屬於故意行為,應對廖男的死亡結果加重負責。
因賴男未與被害者家屬達成和解等情況,新竹地方法院依酒駕過失致死罪判處賴男有期徒刑5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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