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駕駛行經水源快速道路,開著開著卻發現車內儀錶板,怎麼有一道綠色光線,還透過後照鏡,照射到他的眼睛,讓他無法直視前方路況,趕緊下交流道就醫,眼睛也被診斷出發炎。事後他調出行車紀錄器一看,才發現是後方休旅車發射雷射光,他懷疑是否因為超車,對方才故意報復。
民眾開在水源快速道路,後方休旅車前座,卻突然射出一道雷射光,透過後照鏡反射到他的眼睛。綠色光點不停閃爍,實在好刺眼,讓他的眼睛受不了,根本無法直視前方路況。
控遭雷射光射眼駕駛崔先生:「超過他的車之後,當下感覺到我車子的前擋風板,儀錶板那邊有一道綠色光線,當下覺得怎麼怪怪的,忽然間光線就亂閃亂閃。」
受害駕駛崔先生出面指控,當時3月底,他獨自開車行經台北市水源快速道路,在靠近基隆高架道路閘道口時,被雷射光射眼,當下他無法好好開車,只能趕緊下交流道。
控遭雷射光射眼駕駛崔先生:「當下眼睛就很不舒服,前面忽然變得很模糊,所以當下有忽然減速一下,應該也有嚇到後面車子。」
快速道路車流多,車速又快,崔先生驚險駕駛,所幸沒有因此發生車禍意外,不過他的眼睛痛到不行,得趕緊解決。
控遭雷射光射眼駕駛崔先生:「有麻麻刺刺的感覺,醫生是說我的左眼,有些微發炎現象。」
指著受傷的眼睛,崔先生相當無奈,回想最可能被針對原因,就是他超了對方的車,但他沒有逼車也沒有閃大燈,卻突然被用雷射光照眼。他也擔心,如果當時方向盤一沒控制好,很可能就會發生危險。對此警方表示,如果違規屬實,將按照道交處罰條例,以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可吊扣汽車牌照六個月,並處六千元到二萬四千元罰鍰。畢竟隨意使用雷射筆,不論是好玩還是故意,都已經影響他人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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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