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去年在台中市新社區第七公墓發現一具男屍,經由檢察官偵查後,發現總計有16名嫌犯組織「台版柬埔寨」,過程令人髮指,並於今(7)日依程序向台中地方法院提起公訴,同時強烈建議法院以最重刑判罰所有嫌犯。
去年12月8日有民眾在新社第七公墓發現屍體並馬上報案,由台中地檢署與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東勢分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組成專案小組追捕緝凶,經調查後發現,棄屍行為由劉某等人共同犯案,同月10日將9人羈押到案,並繼續向上溯源,陸續查緝共犯柯某等7人,均聲押獲准。
台中地檢署指出,專案小組調查發現,柯某等16人自去年9月起,加入由「藍道」、「團塊塊公主」、「公爵」等人所發起之犯罪組織,並與境外機房合作,在台灣成立「水房」(處理詐欺集團之詐欺所得金流)及「車隊」(管理人頭帳戶提供者),並由幾人擔任「水商」,在Facebook、Line等平臺以求職、貸款或節稅等需要提供帳戶的訊息,詐騙民眾成為人頭帳戶提供者,主動與所屬犯罪組織聯繫,並在取得詐騙款項後,將這些受詐騙的民眾以私行拘禁、傷害的方式管控(俗稱強控)。
據了解,受拘禁的被害人高達15人,經手詐騙金額高達台幣8400萬,管控手段除了持凶器施暴以外,更對某女性被害人施以強制猥褻。而在公墓被發現的林姓被害人屍體,就是因為遭管控時因掙扎、反抗,被鄭某等4人毆打導致重傷不治身亡,而被棄屍在公墓。
台中地檢署綜合多方考量,將依犯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刑法之遺棄屍體、傷害、私行拘禁、加重強盜、加重詐欺、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在今日向臺中地方法院提起公訴,其中鄭某等4人更涉及刑法之殺人罪嫌,依國民法官法第43條第1項提起公訴,並強烈建議法官裁定續行羈押。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指出,殺人罪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罰最重的就是直接將犯人處以死刑。而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鄭某等16人因貪圖一己私利,對無辜被害人施以慘無人道的凌虐,早成15名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更有人因此而喪命,犯行泯滅人性,毫無情可憫恕,建請法院量處最重之刑,並將持續追查幕後首腦,以求將不法集團澈底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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