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放上故障警示牌,就能到處停車嗎?雲林有一名駕駛,把車停在黃網格上閃起雙黃燈,後面還放上故障警示牌,還以為是故障。但他買完便當後,把牌子收一收就開車離開,這根本不是拋錨,而是違停。
轎車臨停在雙黃線上閃著黃燈,後方還放著故障警示牌,應該是拋錨的車吧,結果一個阿伯,手上提著便當回到車上,便當、警示牌一起收一收,拋錨的車瞬間就能開了,有沒有這麼神奇。當然不是,疑似假故障真停車,只要有警示牌,哪裡都是我的停車場,當然這樣已經是違規停車,地點就在雲林斗六一間自助餐店對面,27號中午阿伯來買便當,卻不想停太遠或是找停車位,就假裝故障來違停。
對此,雲林斗六警分局副分局長林清豐說明,該車輛將汽車違停在網狀線上,及交叉路口10公尺以內,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將處新台幣600至1200元罰款,警方查證屬實將依法處辦。同時警方呼籲車輛故障標誌應依路段速限擺放,40公里以下路段放置於車後5至30公尺,超過40公里則放置於30至100公尺,避免後方車輛反應不及發生追撞。
類似案例也在台中大里發生,大半夜,公車停在大里區甲堤南路停靠區,後面也放上故障警示牌,但有民眾說每天都來停,難道每天都故障嗎?對此客運經理表示,司機說他跟別台車擦撞,保險桿、排氣管壞掉,要等技師來維修才會停在這,車子已經移走,以後也不會有同樣情況出現,故障警示在必要時,能夠出到保護的作用,但絕對不是拿來違停的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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