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莊姓女子的妹夫外遇,妹妹對小三提告,莊女陪她出庭時,因為不爽小三比中指罵「北港香爐」、「不要臉」等話,讓小三氣到向她提告,桃園地院判莊女要賠償5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莊女在2020年12月陪妹妹出庭,因為小三曾女侵害其配偶權,莊女因為替妹妹抱不平又心生不滿,對小三比中指開嗆「北港香爐」、「之前的還能幫他生小孩勒,妳用什麼啊」,之後經過曾女座位還罵她「不要臉」。對此,曾女感到很憤怒,對莊女提告求償20萬賠償金。
對此,莊女說,她因為覺得小三很囂張,才會引用作家李昂所寫的小說書名「北港香爐人人插」,來諷刺小三,而她不認識曾女,當時是在跟家人聊天沒指名道姓,之後曾女衝過來對著她的臉錄影,她嚇到才罵人,但忘記罵了什麼。
桃園地院審理時,從曾女拍的影片可見,莊女面對鏡頭比中指和說話,對象顯然就是曾女,當時在等候開庭,所以能證明莊女口中的「北港香爐」是汙辱曾女,判莊女要賠償曾女5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案可上訴。
●以上言論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文章來源:陪妹開庭不爽小三…姐比中指罵:北港香爐人人插 下場慘了
由《CTWANT》授權轉載。
●東森新聞關心您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東森新聞關心您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封面圖/CTWANT)